問:業主冷庫要上一小批貨架,要求用D級鋼材,但是D級鋼起訂量太大了。請問可不可以使用B級鋼呢?有相關的標準對此做出規定嗎?
答:
材料在常溫時表現出來的那種扯不斷理還亂的韌性,其實在某一低溫范圍內會發生急劇降低,變得容易脆斷,這種現象稱為冷脆。用一個參數來衡量材料具有的韌性能力,“沖擊韌性”最為恰當。沖擊韌性表示材料在沖擊荷載作用下抵抗變形和斷裂的能力,也表示吸收沖擊能量的能力。因此,對直接承受動力荷載或需驗算疲勞的構件或處于低溫工作環境的鋼材,應具有沖擊韌性合格保證。
《鋼結構設計標準》GB 50017-2017對鋼材質量等級做出規定:
以上規定可總結為下表的要求:
可以看出,-20°C是一個檻。溫度低于此的受拉區域,規定必須采用C級或D級鋼材,這是因為脆斷主要發生在受拉區,且危險性較大。
對于冷庫貨架結構,加載卸載的循環次數尚達不到需要計算疲勞的程度,因此應該無須計算疲勞。立柱總體上來說是受壓的,對鋼材要求不高,但是立柱開孔是有橫梁端部掛齒插在里面的,在梁端負彎矩作用下是否具有局部拉應力,在材料性質沒有提高的情況下,是否會產生微觀的脆裂,無經驗可判定。因此,以往的使用經驗非常重要。其他類型構件是同樣的道理。
如果想找到-20°C可以使用B級鋼做貨架的規定,很遺憾,中國的貨架規范一般都是參考上面的標準,規定不外乎就是“用于環境溫度低于或等于-20°C的倉庫貨架,其主要承重構件材料應采用C/D級鋼”。
歐洲貨架標準EN15512:2020+A1:2022中,有相關的、您可能感興趣的條文:
7.1.7 由厚度不大于5mm且符合標準的鋼材冷加工成型的構件,在溫度高于-30°C(連續熱浸鍍鋼材)或-50°C(非熱浸鍍鋼材)時,可以不考慮脆斷。
“符合標準”指的是根據EN 1993-1-1:2005 Table3.1和EN 1993-1-3:2006 Table 3.1a、3.1b,材性與化學成分符合EN鋼材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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